您所反映的停气整改事宜是应省市县相关要求,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应急局、乡镇(街道)及爱众燃气公司联合组织,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单位实施的,旨在消除广大用户室内的用气安全隐患,集排查整改于一体的有组织的专项行动,是“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关于“为什么要进行管道整改”的问题
(一)根据燃气行业的国家新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以下简称“《规范》”)。此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执行,明确了以下几条强制性规定:
第一:停用老式燃气软管。规范中第六点规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
第二:需加装燃气自闭阀。规范中第六点规定“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够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设置位置应根据安全装置的性能要求确定。”
第三: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设在室内。规范中第六点明确指出“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燃气采暖热水炉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卫生间内。”
第四:开放式厨房不予通气。 规范中第五点明确指出:“ 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应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合理布置,并应设置在便于安装、检修的位置,不得设置在: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
(二)2022年 6月16日-6月23日四川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第九督导组对我县开展督导后指出,燃气用户室内隐患突出且非常普遍,要求我县立即开展隐患整改。所以本次户内隐患整改工作是应省市县相关要求,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应急局和乡镇(街道)及爱众燃气公司配合,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的,旨在消除广大用户室内的用气安全隐患,集排查整改于一体的有组织的专项行动,是“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行动之一。预计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23年底。
二、关于停气问题
根据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用气的紧急通知》“对长期无人居住户、多次到访不遇、拒绝隐患整改等特殊情况,为确保用气安全,可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待隐患整改后,及时恢复供气。”所以对于拒不整改用户,可以采取停气促改。
三、关于价格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燃气用户户内隐患整改收费及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按照有偿服务、合理收益、合规收费的原则,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经专业检测合格的材料及商品(具备检测合格报告),依法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