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住建局是否有执法权的问题
随着行政执法改革,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所有行政处罚权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划转至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您可以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池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部分省市在岳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的通知》(岳府办发〔2022〕30号)了解。
二、关于是否必须预交管理费,不预交物业都不让人员自由进出的问题
根据《广安市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没有合同约定,不得预收物业服务费,您可以到物业服务办公室调阅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约定。关于不预交物业管理费都不让人员自由进出的问题,经调查,东湖彼岸小区车辆出入口安装的道闸门禁系统设置每月初预缴车辆服务管理费,如不续缴将限制车辆出入小区,这种设置不符合《广安市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现已责令开发商将每月初预缴车辆服务管理费进行了调整。如果欠费,人员可以自由进出,但车辆出小区道闸门禁系统自动识别欠费的需缴纳停车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竭诚为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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