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仁寿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俊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俊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监管、资料审核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刘俊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仁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俊良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仁寿县纪委监委对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养护股原股长杨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洪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监管、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杨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仁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洪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仁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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