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四川省广元市广和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朝天区非发酵豆制品生产项目(一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非发酵豆制品生产项目(一阶段)
二、建设单位:四川省广元市广和食品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 C 区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四期 1 楼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3.7.19-2023.8.15)
联系人:李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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