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3年4月16日,通过本问政四川反应,宜宾京东物流在为我配送时,受雇偷拍我全家人照片,通过微信传给雇主,宜宾市邮政管理局在2023年4月27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回复到:
此单已督促京东快递针对配送人员离职下岗处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但是事情过去了一两个月,该员工依然在正常上班,未受到任何影响,并且拒绝处理此时,宜宾市邮政管理局又在2023年5月25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回复到:
物流业务不属于我局监管范畴。
这两次不同的回复,是漏洞百出,相互矛盾的,也是不能并列存在的,请问哪次回复是真实的?还是全部都是虚假的?如果两次回复的情况能并列存在,请在广大网民朋友和媒体朋友的见证下,给大家说明,我也增长点见识,听听矛和盾如何并列?
如果第一次回复是虚假的,第二次回复就是真实的。
那么既然不属于贵局监管,那为什么要在4月27日,作出要求相关人员离职下岗的处理?管理不该自己管理的问题,还要求人员下岗,请问这是否属于滥用职权?
如果第一回复是真实的,第二次回复就是虚假的,既然在4月27日,就已经要求涉事人员离职下岗了,为什么这个员工现在还在正常上班,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这不就是欺骗公众吗?
如果两次回复都是虚假的,那么这样的工作态度是否正常?
在我数次投诉过程中,宜宾市邮政管理局曾拨打过我一次电话,但是告知我,看不到京东拍照片通过微信传播的图片,现在我再次,在广大网民朋友和媒体记者的见证下,提供京东物流偷拍我全家照片,并通过微信传给雇主的证据,全球60多亿网民,都有机会看到此图片,宜宾市邮政管理局,还是看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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