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共享的入户路15米,在2013年被高安全稍微修改一下,形象工程免费硬化好了,现村队长高安全骂道:是他的人情得来的,他家修路申请补贴政策是他买烟送得来的,所以路是属于他私人所有,上锁拦路要求我家过路和骑电动车通行给8000元,领导们也支持这样的行为
1:镇领导说:因我有录音,他无法说是否可以拦路(问:如果是正确的为什么不说呢?)
2:镇主任说:好像以前没有相邻路,现在要享受就给钱(请问:以前没有相邻路大家是飞的吗?)
3:村书记说:要过路就必须给钱,随口报出村队长高安全家总路程用(没有明细账单),要求我家给6000元。(村队长家吃饭是否也可要求我家出钱?)
形象工程免费硬化的路无理无据强行拿来买卖赚钱是否是合污敲诈。认可是村队长的人情买烟送就属于私人所有,我是否也可送点人情买点烟送路就属于我家私人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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