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更贵了吗?
“公摊”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香港,并于1995年引入内地。尽管当年公摊被引入,但其并非商品房唯一的计价方式。
2001年,建设部明确规定了可以选择三种计价方式:按套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但是,国内开发商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的模式。这是为何?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告诉「市界」:“包含公摊面积的建筑面积,更能明确告知购房者,开发商为其提供了哪些配套空间。如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管理用房等等。”
“公摊面积也要写进购房合同,让购房者知道公摊面积都包含什么内容,提醒开发商提供相应配套服务。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理解为对开发商配套建设的要求。”赵秀池说,比如一些老旧的公房,当初是以使用面积计算的,在出售时会折算为包含公摊面积的建筑面积。北京一般是按1.333倍折算的。
但后来,在实际生活中,公摊面积慢慢成了一些开发商的大箩筐,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慢慢成了一笔糊涂账。对购买期房的业主来说,开发商告知的得房率都只是一个预估的数字,实际还要以交付后为准,这样一来,买新房变成了“拆盲盒”。
李清和家人就是不幸拆中两套回迁房盲盒:145平方米的大户型,套内面积不到100平方米。大户型的储藏室,再加上96.5平方米小户型的储藏室,有99.7平方米。“单价是便宜,但房子要全款买,储藏室就让你多出一套房子的钱。”李清告诉「市界」。
另一方面,公摊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使用应予以缴纳租金,但收益权却被不少开发商规避了。“说好的小区是我家,贡献靠大家,交钱我是第一个,回头小区的广告收入,怎就独独想不起我呢?”有网友吐槽。
与公摊有积怨的购房人并不在少数,他们纷纷举起“反公摊”的大旗。也因此,重庆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地方。2002年,重庆市以法规的形式明确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为计价依据。2011年,重庆市又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完善。
2007年,广州曾在全国首次提出小区共有建筑面积不再分摊到户,即取消了现有房产证上的“公摊面积”。目前,广州实行按建筑面积卖房、销售合同中也同时要求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双轨制”的做法。
香港则是彻底告别了公摊时代。2013年,由于香港开发商过于注水,引得购房者联合提议。香港颁布了住宅物业新规,彻底取消公摊面积。尽管重庆、广州等城市先行一步,但内地绝大多数城市,还在将“公摊面积”计入房价。
这些年,对于取消公摊,业内有不少讨论声。2021年、2022年两会期间,就分别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公摊面积,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公摊面积如果取消,对各方的影响是各异的。对购房人来看,这是一件好事,买的房子是多少平方米,就是多少平方米。
对房企而言,“计价方式变了。给下游企业进行结算,或者进行成本核算时,大家一直用的是建筑面积的口径。如果变成套内面积的话,要进行一个口径的转变。”卢枫告「市界」。
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直接的影响,是房子单价的上涨。这就是榴莲壳和榴莲肉的关系,整个卖就便宜,单买肉肯定贵。在赵秀池看来,房子的总价不会变。“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即使以不含公摊的使用面积计量,公摊面积也是会纳入住房总价的。开发商不会因为计量单位的改变而少收费。”
▲(图源/视觉中国)
不过,如果从建筑面积变为套内面积,开发商没办法做一些“文章”了。其中的逻辑在于,“站在销售的角度来看,开发商会有一些赠送面积的灰色空间,如楼梯间等公共区间的活动,取消公摊后,这些也不复存在了。并且,开发商将使用率做到极致的热情也会减弱。”卢枫说。
公摊面积等待破题
据了解,欧美国家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他们通常是这样做的:买卖双方先确定建房图纸,卧室、客厅、厨房、阳台等都清楚地标出位置和面积,建筑商必须按图施工,如使用面积有出入会受到监管部门严惩。
而香港的“去公摊之路”,则是以豁免部分地价的方式,鼓励开发商建设公用设施,且这些公用的建筑设施,必须以透明的形式呈现在买家面前,否则将面临巨额处罚。
尽管欧美和香港取消公摊的做法,对中国内地具有借鉴意义,但从种种迹象来看,内地取消公摊面积目前有点难。
入户大堂、电梯井等公共空间,在物理上不可能取消,正如一些网友所说,“没有公摊面积,那就没电梯、楼梯、走廊,业主连家都回不了”“如果业主不公摊面积,那业主每次回家可能都得给路费、电梯费,小区花园可能也被开发商出租做菜市场了”。
还有购房者担心,房价不计公摊是在大动开发商的“奶酪”,它们对公摊部分的重视程度就会下降,小区环境、房屋整体建设质量也可能受影响。这些问题不得不正视。
从目前来看,住房面积的计量有三种方式,包含公摊的建筑面积,不包含公摊的使用面积和居住面积。居住面积最小,使用面积次之,建筑面积最大。一般三者之间会有一个换算公式。
“但由于楼盘的高度不同、品质不同、公摊面积的多少、换算系数也不一致。虽然三种计量方式计算面积公式不一样,但公摊面积确实是存在的,没有外墙的公摊,无法遮风挡雨;没有楼梯的公摊,也是无法上楼的。”赵秀池认为。
并且,自从停止福利分房后,房本上的住房面积,一直是包含公摊面积的建筑面积,物业费、暖气费、维修基金等,也都是按包含公摊面积的建筑面积计量的。
所以,取消公摊面积,其难度还在于,“过去住房面积的计量方式要改变,相应的以住房面积为单位计量的物业、暖气、房价等收费标准也会改变,甚至需要重新制定。”赵秀池说。
重庆也并没有完全取消公摊面积。其主城区大多数新房销售,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但也有区县是按建筑面积销售。以套内面积计价的,合同上套内、建面都要计算。
“现实操作中,很多楼盘也还是会把套内面积价格和建筑面积价格都写明,用建筑面积计价确实有利于与全国进行比较和统计。”一名重庆地产人士告诉「市界」。
更重要的一点是,全国都采取按建筑面积售卖的这些年,政府制定了很多与建筑面积挂钩的规则。如建设部制定建筑面积计算和分摊规则、物价部门按建筑面积核算房屋单价、产权证还是按照建筑面积来制作等。
如果要取消公摊面积,意味着这些规则都要全部重新修正。这显然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
不过,在没有取消公摊面积的日子里,除了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外,购房者也还是有办法分辨得房率的。
“开发商在售楼处,必须公开房屋面积预测报告(期房),或实测报告(现房)的,可以从这个报告中查出要购买房屋的相关面积数据,拿建筑面积减去套内的建筑面积再除以建筑面积,就可以算出公摊比例。”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告诉「市界」。
巧合的是,在202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性文件《民用建筑通用规范》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修改就是:外墙面层计入建筑面积。尽管这条被外界一度解读成“公摊面积增加了”,但这很快就被住建部辟谣。
在一名资深建筑人士看来,这次修改测绘方式,恰好是取消公摊面积必须要走的一步。
无论如何,对苦公摊久矣的购房者来说,这总算有一点点安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