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2023年2月7日下午,通江县洪口镇村民张XX到通江县涪阳法庭,申请执行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法官接待后,因为申请人未带判决书及其它材料,法官负责任地通知被申请人到涪阳法庭去了解案子情况,约定14点到法院了解情况。13点40分,通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通过申请人张XX的手机要求被申请人接电话,以下是法警与被申请人原话(法警:我是法院警察、你是不是XXX? 被申请人:是啊,法警:涪阳X法官来通知你到法庭去没有?被申请人:通知了啊,法警:你还没去,你要等我来吗?答:好,我等你来;法警,你给我等到)
14点在涪阳法庭,法官了解到的情况是:申请人张XX未带任何法律文书,无任何证据证明此次要申请执行的是什么生效裁判。法官还记得张XX原来申请通江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非法行医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由于巴中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起诉指控及原判非法行医罪不能成立,已经依法撤销原刑事裁判,由于刑事判决已经依法撤销,所附带的民事判决无刑事附带,无法执行。至于这一次张XX要申请执行什么刑事附带民事,由于张XX未带法律文书。法官在作了相应记录后,告知张XX将申请执行案件的所有判决书拿来法庭,让法官看后才能依法作出处理。告知被申请人,等候法院通知。
事情就是这样的,就是不知道通江县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警察与张XX是什么特殊关系?为什么表现得如此着急,这背后到底是什么交易?这法警的形象、素质???如果没有收受申请人贿赂,会在法官都还没有了解事情真相前就这么着急吗?而且就算被申请人不配合法官执法,需要法警出动,也应该是由法官提出,由法院指派,哪有法警直接受申请人指派的道理,在办案法官还没有了解清楚情况前就自作主张胁迫被申请人的道理?真的是有钱就能使鬼推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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