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6999|评论: 3

[群众呼声] 侵占农民耕地不赔偿,谎报土地亩分损害农民利益[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6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省委领导、省国土资源厅:
目前政府修建唐家渡电航工程已经顺利完工,占用本生产队耕地15.39亩;成南高速扩容工程也已动工,占用本社基本农田3.84亩,总共占用耕地19.23亩,保险名额18个,问其原因说保险名额的多少是根据土地的多少因素而定的,总所周知,本社坡地加坝地总共耕地面积才146亩,而土地局造册备案的土地有218亩,实际耕地误差73亩,为什么要给我们上报这么多土地上去来坑害老百姓?河提外面到河边74米的耕地当地政府不认账,不承认那是我们群众的土地这是为哪般?把有的说成没有,侵占农民的利益,此事村名第一时间向渔舟村委会以及芝溪谷管委会反映多次,回答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2022年11月18号,群众将事实依据材料递交到遂宁市群众信访办公室,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给我们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群众永远相信我们党、相信我们政府不会弄虚作假从无说有,从有说无所以今天我们四社所有群众恳请省委领导和国土资源厅领导核查此事,给农民群众解决以下两件事情:
1、唐家渡电航工程政府违反征地流程,没有跟群众谈妥可行的安置补偿方案,群众所提出的异议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征地协议上也没叫我们群众签字就开工建设,导致群众河提外的土地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我们河提外的土地农民都是交了提留款的,凭什么说没就没了?如果是以河提为界,那就请给我们农民把提留款退回来。
2、我们四社52户大户,参与分土地的人口数为233人,人均土地0.627亩,其中坝地占69亩(后附当时分土原始资料),坡地76亩,二调的时候航拍把很多山干和乱石堆都算成耕地,请问领导们这样合理吗?坝地承包给白芷基地(1000元/亩),人均0.155亩*233人=36亩,群众到手的才155元/人,群众有权知道我们各社到底承包给白芷基地多少土地给予公示,不能让百姓的利益国家的财产遭受损失。
以上我们反映的问题句句属实,希望省领导和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村社来了解,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的饭碗,不容忽视,我们也相信省领导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4社全体村民
2022年11月30日

5560dde93c8fa8abd6932954ac03fdd.jpg
ad6d09560d69b164cfa7bafc17309e5.jpg
微信图片_20221205164255.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3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2-12-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留言!
此复。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2-12-15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通过论坛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管理办公室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唐家渡电航工程和河滩地问题
芝溪谷管理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涪江干流遂宁市唐家渡电航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7〕961号)和《关于遂宁市2021年3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421号)对辖区涉及的土地依法征收。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所有。据调查,您反映的老河堤于上世纪70年代修建,1981年土地承包及1999年第二轮承包均未纳入集体承包地范围也未确权给社集体。
二、关于耕地数据问题
经调查核实,唐家渡电航工程土地征收均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2018)内的土地数据为基本依据进行土地征收,2020年11月托管以后,为摸清新托管村社基本情况,保障后续重点项目建设征地需要,河东新区自规分局委托遂宁市勘察测绘院对辖区内新托管的5个村33个大社(62个小社)开展了村社界及地类面积确定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和结合当时执行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2018)的方式,以社为单位,出具了相应的测绘成果并经村、社集体组织代表签名捺印、加盖公章确认并予以公示。
三、白芷基地租金问题
遂宁天地网川白芷产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与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余建村四社村民(42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土地27.407亩(租金发放明细显示农户租赁土地亩分总和为27.823亩),合同期限为十年(2019年8月20日至2029年8月19日),土地租金第一个五年(2019年月至2024年7月)1000.00元/亩,第二个五年(2024年8月至2029年8月)1050.00元/亩。经核查,承租方每年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拨付租金。
感谢您的留言!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1,据你所说我们的河提是上世纪70年代修建,请问河对面的提又是什么时候修建?为什么河对面算到河中心而我们却不算?河提外土地未确权给社集体为何当初收提留款?2,违反征用土地流程还强词夺理?有谁给你们按的手指印?请把证据拿出来看。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