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就是“人们”
我们现在将“人们”说成“人民”。例如:人民医院,人民警察,人民政府,甚至人民民主专政。“民”字在《辞海》中的解释有:指被统治的庶民;《孟子》中就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指人类;《论语.季氏》中就有,“困而不学,斯民为下矣。”
无庸置疑,我们现在讲的“人民”中的“民”,是沿用了《辞海》中“被统治的庶民”意思的。“民”是对老百姓的称谓。看清朝末年,西方的民主制度传到了中国。这种制度的特征是政府领导人由国人选举产生;不再实行封建专制的世袭制度。而国人选举政府领导人,实际基本上就是老百姓在选举政府领导人。因为一个国家,官员所占的比例是相当少的,国人绝大多数就是老百姓。所以,当时的文人士大夫,就将这种制度称之为“民主制度”。这里的“民主”,就是指老百姓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因为政府领导人都由老百姓的选票决定了,就等于政府领导人戴上了老百姓的紧箍咒,是在为老百姓打工,也只能为老百姓打好工了。政府领导人还敢不为老百姓说话、办事吗?选票一投,你就得下台。这还不是老百姓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民主”一词中的“民”,就是指老百姓,还是特地用来区别于权贵阶层的。
虽然我们现在无论《新华字典》,学校教科书,还是官方对“人民”一词的解释,都没有明确指出,“民”特指老百姓;是为了与政府官员相区别。但无论怎么说,将“人们”说成“人民”。都有将人分成“人”与“民”两类的意思。而且,如果“民”不特指老百姓,“民”和“人”没有区别,是一个意思,都是指“人”。但“人们”是包含了人们大众,特指“人们大众”这个意思的。而“人民”呢?“民”不特指老百姓,与“人”的意思一样,就是两个人了。两个人怎么能代表人们大众,代替国家的所有公民呢?实际上我们讲的“人民”,是指人们大众,包括了所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国家公民的。这样,将“人们”说成“人民”,就有些不好理解了。
不错,在中国历史上,老百姓一直是被称为“民”的,甚至要叫“庶民”,“黎民百姓”。现在已经进入了高度文明时代,特别强调了人人平等的重要性。如果我们现在还将人分为“人”与“民”两类,也即“官”和“民”——权贵和百姓两类。就有违人人平等原则了。因此,我认为人们就是“人们”,不应该将人们说成“人民”。将人分成“人”和“民”两类,也即“官”和“民”两类。
唐铁云修改于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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