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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兴文县法院彭超院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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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9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彭超院长,你好!
     你管理的兴文县法院的执行局,在去年11月25日,就接待了受害群众的上访。附照片。

微信图片_20220821172954.jpg
      那天,你院执行局王局长就回复这些人称:你院管理执行局的蒋副院长在去年10月份就带着执行局的法官,去了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镁业公司),在2016年被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局查封的原玉屏乡河畔村三组的公司办公地,即厂房。而你院曾在2015年就受理了镁业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拖延审理长达7年,才下了驳回镁业公司的破产申请。据说,当时你院前院长罗轶,就是因拖延办案被解除了职务的。在此,恳请你依法高效管理和办理此案,绝不能再蹈罗轶院长拖延办案的后尘。并且,正因为你院审理了镁业公司长达7年的“破产”案,作为接盘侠的彭院长即你管理的兴文县法院,是对镁业公司在2016年11月已与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成《解除出让合同协议》之事,一开始就是知道的,而且是必须知道的。况且,你的下属即蒋院长,还在去年10月下沉到镁业公司位于原玉屏乡河畔村三组的公司里实地查堪了。一言以蔽之:镁业公司原玉屏乡河畔村三组的土地的情况,你院已经了如指掌达8年了!!!而非你院在今年8月26日“回复”时才知道的。附你管理的兴文县法院8月26日的回复。

“网民您好:
       您于2022年8月8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事项收悉。我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执行案件,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移送本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经采取财产查控措施,现查明,被执行人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有位于宜宾市兴文县原玉屏镇(现僰王山镇)河畔村三组房屋。
      但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已与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成《解除出让合同协议》,解除了对兴文县原玉屏乡河畔村三组土地的出让,因此案涉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暂不宜处置。
       本院已就财产处置工作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请问:如此回复到底说明了什么?并且,你院执行局王局长在去年10月接待受害者们时,就告之了本案的执行财产,即镁业公司原玉屏乡河畔村三组的土地的情况,回复我们称:会尽快依法执行。那么,问题来了,就算你院是去年8月11日开始执行此案的,可现在已执行一年零18天了!!!竟还在原地踏步,还在以原玉屏乡河畔村三组的土地,而总是以2016年11月已与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成《解除出让合同协议》”来忽悠这些受害人,请问:作为你管理的兴文县法院,还有公信力吗?人民把权力交给了你,你就是这样依法办案,高效办案的吗?特别是:你院的“回复”能对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供财产执行的案件,执行期限为半年的司法原则吗?
       特重要的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没有土地权的房产不能处理,不能拍卖的规定。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此执行案指定彭院长管理的兴文县法院执行,你管理的法院就必须依法高效办理而不是拖延,打太极,忽悠受害者们,更不能如此软对抗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对抗最高人民法院半年执结的司法原则!!!
       综上,彭院长管理的法院,正在步罗轶院长的后尘!!!事实难道不是这样吗!!!
       中央政法委曾在两年前的司法队伍教育整顿后指出:以后再发生这种知犯法行径,直接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故请彭院长按法律程序办,尽快纠正已经与法于事实相悖之拖延办案的错,立即评估拍卖镁业公司被宜宾市公安机关查封的镁业公司的所有财产,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给你管理的兴文县法院的司法权,满足受害群众财产权的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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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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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0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名你好:
你于2022年8月29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本院在执行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中不作为”的事项收悉。我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你反映的本院曾在2015年受理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但拖到2021年才驳回破产申请一事。
经查,2016年11月22日,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益镁业)以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鼎益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林万里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先刑后民”原则,本院依法裁定中止“破产”案件的审理。刑事案件经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及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后,本院于2021年3月8日对“破产”案件恢复审理,并于2021年5月27日裁定驳回鼎益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2、关于你反映的本院不处置鼎益镁业房产一事。
经查,鼎益镁业刑事退赔相关执行案件,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4日移送本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鼎益镁业有位于宜宾市兴文县原玉屏镇(现僰王山镇)河畔村三组房屋。本院执行局干警对该处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向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房屋情况。经了解,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6年11月已与鼎益镁业签订《解除出让合同协议》,解除了兴文县原玉屏乡河畔村三组土地的出让。现案涉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暂不宜处置。
为积极推进鼎益镁业财产处置工作,本院已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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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8-29 1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8-29 16: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罗轶的前车之鉴,应该吸取。法律不能儿戏!

 楼主| 发表于 2022-8-2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级法院必须服从上级法院!而绝不允许暗里对抗上级法院!

发表于 2022-8-30 13: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更要关注一下。执法必须敬畏法律,而不是做得相反!

发表于 2022-9-2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

  为推进鼎益镁业案涉房产处置工作,本院已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经反复磋商研究,本院已于2022年9月20日依法启动鼎益镁业案涉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兴文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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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4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高效办案

发表于 2022-9-25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发表于 2022-9-25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围观

发表于 2022-9-26 09: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9-2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严重关注

发表于 2022-9-2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9-2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必行,行必果!!!

发表于 2022-9-28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督权行使一下,以观多少时间执结此案

 楼主| 发表于 2022-9-28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9-28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势围观

 楼主| 发表于 2022-9-2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9-30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忘了去监狱追回罪犯林万里手中的4700多万的脏款啊!别忘了高效办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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