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农民培训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农业人才保障。在实践工作中抓好工作落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严禁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监督培训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贯彻落实,为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协调沟通。农民培训需要培训机构、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协作,配合实施。县农业部门、各乡(镇)和培训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做好协调工作,统筹安排好培训时间及培训对象的组织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健全资金投入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账、专人管理,严防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媒体和举办专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职业农民培训的重要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培育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禁“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和消费。监督职业农民培训过程中,即要保障必要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又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在培训通知写明培训内容,培训对像,办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人数,监督电话,不得在风景名胜区,高档宾馆举办,严禁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和消费。 (作者: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农广校 彭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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