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办理: 经核实,2022年07月11日01时40分许,驾驶人段某驾驶本人所属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兴隆路方向经兰桂大道往桐梓坝大桥方向行驶,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境内:兰桂大道166号外,与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孙某敏相撞,造成驾驶人段某,行人孙某敏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行人孙某敏于2022年7月18日被四川省人民医院宣布死亡。因该案件系死亡事故,依法适用一般程序。2022年7月25日10时许,办案民警已组织双方对死者孙某敏丧葬费用及前期医疗费用进行调解。经民警调解,驾驶人段某因没有积蓄及经济来源,目前无能力支付死者孙某敏前期医疗费用及后期丧葬费用,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民警将于2022年8月3日再次组织双方就相关费用进行调解。目前案件正在有序开展调查中。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向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反映或咨询,电话:0832-2261947。感谢您对内江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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