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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 【贝壳成都资讯】卖方因离婚纠纷房屋无法过户,买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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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30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
买卖双方签约后,买方先后向卖方支付了80多万元的购房款。在过户前一天,卖方被发现因离婚纠纷导致交易房屋无法过户,已支付的房款也被卖方用来还债,无法退还。买方非常揪心,担心房屋也无法过户,已支付的购房款也无法追回。
案例详情
1、2017年,房屋交易价格一直处于上涨趋势,因卖方急需用钱,于是将房屋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1000元出售,但要求买方支付全款购买。

2、由于房屋价格确实比较低,经纪人很快找到了买方。卖方征信情况的核查和房屋的产调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于是,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3、签约后,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了10万元定金。随后,又帮卖方还清了70多万的银行贷款,解除了房屋的抵押。双方约定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剩余的40万元房款双方约定在过户完成后,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4、在过户当天,买方和经纪人竟得知房屋不能过户出房产证,因为交易房屋被申请了财产保全。原来,卖方因离婚需要向其前妻支付100万元,卖方的前妻对该套交易房屋做了财产保全,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5、于是,买方提出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退回其已支付的80多万源房款。但此时卖方已将收到的购房款全部都拿去还债,没有钱再退还给买方。买方非常担心自己已经支付的80多万房款能否追回,非常焦虑。

(该案例可能有城市局限性,更多情况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案例分析
经纪人在处理该纠纷的过程中,了解到卖方名下还有另一处房产,在卖方的离婚协议中是分配给卖方的,但该房屋仍有50万元贷款尚未还清。

于是经纪人建议卖方先凑齐50万元,把另一套房产解抵押,然后再将另一套房产变卖后获得的100万元支付给其前妻,交易房屋的财产保全才得以解除。

历经了整整一年,双方才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

解决办法
【案例提示】

1、买方向卖方直接支付房款风险大,一旦中间出现纠纷而无法完成交易,房款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2、买卖双方可通过办理资金存管,将购房款存放在“第三方存管机构”( 第三方存管机构一般为监管机构、全国商业性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来保障房款的安全。交易成功后,资金划转卖方;如交易失败,则资金退回给买方,充分保障房屋买卖资金安全。即使买卖双方由于意外出现交易纠纷而导致房屋无法交易,房款可退回至买方账户,安全便捷。

(实际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更多详情可咨询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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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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