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营山县绿水中心卫生院《营山县绿水中心卫生院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营山县绿水中心卫生院项目 二、建设单位:营山县绿水中心卫生院 三、建设地点:营山县绿水镇长虹街108号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2.03.15-2022.04.11) 联系人:胡奎 联系电话:1808691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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