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15时50分左右,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四大队执勤民警在S80古宜高速古蔺收费站开展移动测速,发现驾驶员张某驾驶川Exxxx小型轿车在S80古宜高速公路泸州往古蔺方向路段实施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超速车辆驶进收费站检查区,民警告知了驾驶员超速的违法行为,要求其靠边停放接受处理。此时细心的民警透过厚厚的不透明后排车窗玻璃观察到,后排似乎是坐了四个人,加上前排两人,该车涉嫌超员了。
车辆靠边停稳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张某打开后车门。听到民警要检查车辆后排,张某立马变得犹豫起来,不时看着副驾驶位置上的同行女子,就是不见其打开后排窗户。在民警的坚持下,张某才极不情愿的打开后车窗。后排坐了一名三名成年人和一个小孩,其中一名乘客系了安全带,而其他三名乘客因为超员的缘故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安全带。
得知自己的违法行为要被扣12分(超速六分、超员六分)时,张某要求少扣分,并不愿意在已开具的超速违法决定书上签字。
通过民警耐心的讲解,张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超速超员的严重安全隐患。在民警的帮助下对车上人员进行了转运。张某称其实自己是知道超员的,但是为了图方便、节省时间送小孩春节回老家见见父母。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守法驾驶,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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