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的需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二、提高待遇:通过法考从事律师职业,在国外高收入阶层中律师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内律师的收入也是相对较高的。 三、拓展职业道路:通过法考后,自己以后的职业选择能够更宽广一些。 四、证明自己:法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不一定从事法律工作,但是为了证明自己大学的法学专业没有白念,所以要通过法考,以此来证明自己。 五、为了理想:励志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为人民伸张正义的人,从事法律工作,通过法考则是必备条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