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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小区频现高空抛物,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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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5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5月份,发生在成都市成华区花样年花郡小区的多起高空抛物事件,让小区业主都心有余悸,最终,抛物者黄某某被警方抓获,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对其取保候审,之后由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监视居住。(此前报道:砖头、西瓜皮、灯泡……成都一小区一月内发生多起夜间高空抛物事件)

11月14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检察院认为公安局当初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这份由成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中提到,按照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材料认定,黄某某之所以会三番五次高空抛物,是因他认为楼下噪音过大,影响其休息,并在2020年5月上旬以来,多次在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99号花样年花郡小区5栋楼顶,向小区家家利超市门口扔杂物,致楼下群众受到惊吓。

此前,该小区业主曾反映,小区内最近有人频繁从楼顶往楼下扔东西,且都在晚上。业主们有时听到噼里啪啦的响声,也见过地上的砖头、灯泡以及外卖餐盒,但始终未找到扔东西的人,“物管加装了摄像头,业主也报了好几次警,但就是解决不了。”

而业主们所说的抛物者,正是黄某某。

事发后,记者也曾多次前往该小区走访。该小区5栋4单元楼下是一处广场和小区的主门通道,也是很多小朋友喜欢玩耍的公共区域,楼下有多家超市,而广场所在位置并没有明显标语和警戒线,提醒过往居民注意高空坠物,对此,居委会工作人员称,由于此处是消防通道,目前只能提醒居民经过时多留心。
QQ截图20211115060240.jpg
而5栋4单元顶楼为公共区域,摆放着花盆以及居民们用纸箱子种的蔬菜。在黄某某抛物的位置,张贴着一张A4纸打印的提醒标志,上面写着“温馨提示严禁高空抛物”等字样,顶楼因为安装有栅栏,并不能直接望见楼底,但如果有人故意抛物,可以从栅栏空隙处扔下。

记者了解到,黄某某为该小区业主,硕士研究生,成华区公安分局以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21年5月13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成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7月2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1年8月26日补查重报。

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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