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全力劝返滞留缅北人员,多次督促滞留缅北的崇州籍人员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到国内配合调查。但仍有少数人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和规劝,拒不配合、拒不回国或联系不上。
根据已掌握的滞留缅北或境外人员违法犯罪事实,崇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18名仍滞留在缅北或境外的拒不回国、或回国后拒不配合调查人员予以警示,勒令其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回国配合调查。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法冻结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户籍信息;
二、若在7日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暂停其名下银行卡所有非柜面业务;依法对其名下所有手机卡业务实施单向封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8名崇州籍滞留在缅北或境外的拒不回国、或回国后拒不配合调查人员,应积极主动回国、配合调查。对按要求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或其家属主动配合劝促滞留缅北或境外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的,可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崇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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