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贴子https://bbs.mala.cn/thread-16232867-1-1.html,反应了康城国际小区业委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就签订了物业合同的问题,集州街道办作了如下回复:“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南江县晨阳物业为康城国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费为1.3元每平方米。为了更好的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入户征求业主意见,征求意见中,45.2%业主表示愿意由南江县晨阳物业继续为小区进行物业服务,46.2%业主同意公开招聘物业企业(其中部分业主表示,如果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适当降低,仍愿意由前期物业进行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同意率未达到三分之二,应另行选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向社会发布了选聘物业公司的公告,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现场会,由于业主未参加,导致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也无其他物业公司参与竞选。 鉴于相关情况,业主委员会商议,暂由南江县晨阳物业管理康城国际小区,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费由1.3元每平方米降至1.2元每平方米。并委托王正祥代表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下一步,集州街道办事处立即组建专班,督促朝阳社区按相关规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为康城国际小区提供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和幸福感。”
关于集州街道办的回复,我认为根本是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核实的,理由如下:
一、集州街道办回复:“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同意率未达到三分之二,应另行选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向社会发布了选聘物业公司的公告”。关于这一点,业主委员会向社会发布选聘物业公司的公告,想请问:这公告是什么内容?为什么小区业主都没看见?这公告发在哪里的?是发在大型网站上?还是发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没有广泛传播的能叫公告?
二、集州街道办回复:“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现场会,由于业主未参加,导致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也无其他物业公司参与竞选。”关于这一点,完全是一派胡言。首先,前面提到了公告根本就没人知道,当然就没有其它物业公司来竞选;其次,3月23日召开业主大会更是虚假的,根本没有在当天通知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来选聘物业公司。
三、集州街道办回复:“鉴于相关情况,业主委员会商议,暂由南江县晨阳物业管理康城国际小区,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费由1.3元每平方米降至1.2元每平方米。并委托王正祥代表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关于这一点,请问:什么叫暂由晨阳物业管理小区?一个合同签了5年时间能叫暂由?谁给业委会主任王正祥的权利来决定此事?
请集州街道办不要避重就轻,正面回复问题: 一、反映的康城国际业委会主任王正祥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签订的物业合同情况是不是属实? 二、如果情况属实,签订的物业合同是否应属于违法合同?违法合同有无效力? 三、如果违法物业合同无效力?晨阳物业是否该暂停服务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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