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16起、电话诈骗7起、微信诈骗11起、QQ诈骗4起、短信诈骗4起
2021年10月17号,家住中坝街道郝某报称自己被骗,经了解:2021年10月15日早上8点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绵阳市公安局的某警察,说郝某涉嫌洗黑钱,正协助重庆市公安局调查,然后就转到重庆市公安局“张警官”,后“张警官”就与郝某通话,说他们今年8月18日抓到一个名叫周某的犯人,利用郝某的身份证办的银行卡洗钱260万元。据周某交代说这张卡是用12000元向郝某购买的,然后对方就发了两张图片,一张是两个警察押解一个罪犯的照片,另一张是重庆市公安局“张警官”的警官证照片,对方叫郝某到绵阳市商业银行开通手机银行,对方通过抖音和郝某通话指导手机银行进行验资操作,郝某把手机验证码提供给对方,通过六次转账,将郝某的卡里人民币293000元转走。
骗子利用国家执法机关的威信和群众对法律的敬畏心理,编造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拐卖儿童等等的犯罪案件,打着洗脱罪名的帽子要求受害人把钱转到“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在冒充公检法的整个诈骗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电话中的演技,按照诈骗剧本的要求,要环环入戏、声情并茂,诱骗受害人入局。
1、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的电话,提到“安全账户、清查资金、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2、凡是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的,都是诈骗!
3、凡是要求通电话内容绝对保密,或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的,都是诈骗!
4、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5、凡是要求前往酒店、网吧等隐蔽的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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