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招标的绵阳市游仙区联合水库等 18 座小型水库工程治理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须知10.18的设置本就过于不符合常理,同样是职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比水行政主管部门更为严谨及合理,国务院规定的是职称由人社部门颁发,其他部门应取得人社部门的授权,而本项目特殊了,人社部门的职称不认可,更为有趣的是还要求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及水利造价工程师两个证书的造价人员编制清单,根据职称改革要求,取得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可以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投标人须知10.18的设置的)取消本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 10.8‘压证施工制度’条款,是在对抗国家政策法规的执行,压证施工是八部委联合制定的政策,也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常识,招标人刻意取消压证施工其目的昭然若揭。在投标及中标候选公示期间,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在开标记录表刻意不公示完整投标人名单,又在中标候选公示中刻意回避投标技术负责人名称。种种迹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以及以上5家投标人,沆瀣一气相互串通,达到以特殊的方式确定项目的中标人,其条件的 设置仅仅是为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从)取消本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 10.8‘压证施工制度’条款,可以看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人员并不是本合同必须且必要的人员(一个连压证施工都可以主动取消的人员要求,只能说明招标人压根儿就可以不要这些人)。综上所述,绵阳市游仙区联合水库等 18 座小型水库工程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嫌疑,恳请纪委监察委严格调查此次招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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