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委干〔2021〕283 号
中共平昌县委
关于牟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平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 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县委同意: 牟陶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唐彻同志任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赵贤德同志任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明聪同志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委编办主任; 易荣同志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书记;
张光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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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朝敏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党委委员、书记;
邹坪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书记;
韩旭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书记;
余定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董育强同志任县财政局党委书记;
张学军同志任县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
苟耀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
苟中良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吴栋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书记;
李燕杰同志任平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书记;
向东同志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书记;
周士吉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
姜朝晖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书记;
邓仕军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胥英豪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周勇华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书记;
向海全同志任县供销社党委委员、书记;
李志高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书记。
免去:
王巍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李正彬同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两新党工委书记职务;
苟小军同志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米涛同志县统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苟国聪同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牟陶同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周大军同志县林业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冯金修、王金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杜平同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谷正泽同志县总工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王忠德同志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成员
职务;
白能国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胡勇烈同志县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郭其华同志县政协机关党委书记,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向能州同志县政协机关总支书记职务; 吴志平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
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李郁仁同志县纪委派驻江口纪工委书记职务; 赵贤德同志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陈瑞同志县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冉隆平同志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
任职务;
何进同志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职务;
张超同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络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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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聪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建军同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职务; 张伟同志县委编办副主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玉璋同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尧昌同志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职务; 石长荣同志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李光成同志县委党校校务委员职务; 张杰同志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易荣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张光宇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苏朝敏同志县供销社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邹坪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韩旭同志县委、县政府目督办主任,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主
任职务;
何桂珍同志县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毛远志同志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余定军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张学军同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苟耀华同志县纪委副书记职务;
李燕杰同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石长平同志平昌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向东同志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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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吉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唐均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赵大中同志县林业局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周勇华同志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刘文琼同志县残联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李政武同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职务;
向海全同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杨爽同志邱家镇组织统战委员、党委委员职务; 李志高同志江口医疗集团党委书记、委员,县第二人民医院
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学荣平洲医疗集团党委书记、委员,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
记、委员,平洲医疗集团妇儿院区(县妇幼保健院)党总支部书 记、委员职务。
因机构重组,原县扶贫开发局科级领导干部所任党内职务自 然免除。
中共平昌县委 202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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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8 日印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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