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第一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1年9月9日下午到我局第一监管所现场反映了该饮用桶装水桶壁有类似血迹样物质的问题。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14日14时组织您和商家(简阳市全兴桶装水销售商家)在辖区所进行现场调解。您要求将涉诉桶装水中的疑似血迹的东西进行检测,经调解,您与商家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您们双方同意由我局第一监管所执法人员到您家中将可疑桶装水进行封存。
2021年9月23日14时,我局工作人员组织您与商家在辖区所再次进行了现场调解。您要求商家向厂家进行反馈,由厂家将之前封存的桶装水送去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与您们三方协商沟通后,厂家不同意您提出的检测意见,厂家只同意由您自行送去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您对厂家提出的检测意见不认可,您们三方无法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之规定,我局对您和简阳市全兴桶装水销售商家间的消费纠纷投诉依法终止调解。针对您反映的厂家桶装水内壁有异物的问题,因该桶装水为预包装食品,且生产厂家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故我局已将相关投诉举报线索移交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0月8日9时53分电话与您沟通,您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
特此回复!
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