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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地方人可以不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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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l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可是本人在信访过程中。要求调查处理老工伤问题。以一句不在受理范围中。敷衍了事。包庇企业。在我明确要求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至今有关部门也没给我答复。这算违反宪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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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l

 楼主| 发表于 2021-9-9 1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是我们不识字吗?还是我们理解错误。
sdl

 楼主| 发表于 2021-9-9 19: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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