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ibo.com/u/2675352667-、一审判决认定认事实不清,没有查明真想,
1、上诉人的病情是否是在医疗期内,
上诉人最近一次住院的时间是2013年12月7日出院,上诉人实际工作20年以上的享受体疗期述28个月;
从2013年11月15日到2016年5月15日,上诉人累计病休是绝对没有达到24个月的,而且本人的双手变形是在2015年才开始的,我也提供了相关的证据,但是他们都不审理,所以
我在被辞退前是处于医疗期内的,这是铁的事实。
2、被上诉人解劳动合同是否提前30天书面通知了上诉人。
上诉人提供的电话录音能够充分证明,向被上诉人提出调整的砂磨工工作。而被上诉人在劳动仲裁和一审二审都只有调整工作通知单,一直没有举证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书这是明显的。
3、上诉人是否无故旷工以及在调整工作期间请过病假,2016年2月23日被上诉人发出调整工作通知前,上诉人因为手指变形。被安排待岗,每月领取基本生活费350元,在养病期间。明显违反了国家最低工资相关规定。可是法院和仲裁都不审理.
4、对于上诉人提出的,7月份送达的。3月份的辞退书。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程序是否合法? 而且本来是应该举证倒置的要上诉人举证,明显违反国家规定。 5.现在新出的证据是,开始个人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可是后面案件审理完后,又给我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两次显示都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此他们也明显违反了,在可以法定退休5年内不能辞退的相关规定,现在我申请病退,他们又以我不是在职职工为理由,不给我办理病退,现在本人身上到处都长满病疮,出门都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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