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被执行人的父亲主动找到阆中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替儿子熊某偿还借款,该案成功执结。
2014年4月,被执行人熊某向申请人郭某借款20万元,期间郭某多次催其还款,熊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2019年5月,案件经过阆中法院审理,判令熊某偿还借款20万元并按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熊某仍未履行偿还义务。2021年6月,郭某向阆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发现熊某名下仅有银行存款4.8万余元,除此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后,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熊某因患有脑梗导致瘫痪,已丧失劳动能力,无力返还借款,案件陷入了“执行不能”的被动局面。
熊某的父亲是一名机关退休干部,在了解到此事后,他表示愿意“子债父偿”,代替儿子履行义务。他拿出攒下的13万元现金为熊某偿还部分借款,加上熊某银行卡上的4.8万余元,共计偿还17.8万余元。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人表示同情熊某遭遇,感念其父代子执行,自愿放弃剩余欠款及利息,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老人主动用自己的退休工资偿还儿子的债务,守住了诚信的底线,完成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一次信用接力。
来源: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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