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共中央领导:本人梁明金,家住四川省安州区花荄镇回龙村006组,身份证号码:510724196205272410。现在本人郑重申明我所举报涉及到的问题与安州区没有一点关系,全是我本人及家人朋友被盐亭县逼到绝路所致!如果我及我的家人或者公司其他人员或者合伙人发生信访与安州区没有一点关系。现我实名举报盐亭县政法委书记任勇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干预司法的行为,简要如下:1.干预司法,绵阳市中级法院已裁定不破产的案件,任勇带领法院院长印智强到绵阳中院捏造抵债价格只有1400/平方米及维稳等理由将执行即将完毕的案件要回盐亭县进行处理,要回盐亭以后大半年还没有开始处理。2.滥用职权:我给盐亭县书记向赟发信息反应非法的不明人员正在侵占法院以物抵债给我公司的房屋,当天就收到盐亭县政法的电话通知我们公司多名人员接受约谈,并强调不能再给县委书记发信息。3.失职,渎职:任勇担任盐亭县金涛时代工作组组长期间从未对当地以冯明为首的黑恶势力进行阻挡,任由当地黑恶势力组织转卖,强占法院已经查封,拍卖并抵债的房屋,担任政法书记以后对我们的多次报案,置之不理,导致目前为止房屋依旧被强占,非法的转卖任然在继续(截止今天)。另外强烈谴责县委书记向赟官僚主义,对我的信息从来不回,电话从来不接,所反应的情况从来不落实,也是导致近一两年法院裁定的房屋被非法利益,转卖强占的因素,使非法利益者胆子越来越大。我们存有大量事实资料(如果资料不实请依法治我们的罪)请中央领导向我们调取,我也知道任勇书记正在想办法对我及我家人身边的朋友进行打击,在此我郑重承诺该判我刑,该我们坐牢枪毙都可以,但是请盐亭县委政府所有事情都要依法办理,而不是依领导办理。实名举报人:梁明金 15884615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