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容貌秩序协管员16人、劳动保障协理员14人、赡养服务2人(详情见附件一)。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保洁15人(详情见附件二)。
二、补贴标准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1650元/月,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领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对补贴期满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招聘对象
对通过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大龄失业人员。指具有通川户籍(本人提供户口簿)或在辖区内城镇常住12个月以上(提供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失去原承包耕地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劳动者。
5、长期失业人员。指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经办之日起计算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通川区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 30日
(三)报名地点
1.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地址:通川区阳平路66号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4号窗口 联系电话:2375414);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莲花湖管委会人社服务窗口。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和第七页);
5.报名时需填写《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登记表》。
(五)聘用办法
1.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常住地或户籍地就业局或乡镇街委人社服务平台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2.区就业局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困难程度、求职意愿,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双方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3.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个月内,应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区就业局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达州市通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达州市人考试网
编辑:达才网小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