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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玉屏镇政府利用八年前违章修建非法继续修建各级政府视而不见 相互包庇[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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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1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的网民及各级政府领导,以下是多年来我们一直检举的内容,犍为县政府答应调查多年未回应,乐山政府答应调查,让等回应,我们等不来回应,就让大家一起看看吧,今天我们的四川网民看看,明天我们再发让国内的网民朋友们看看,看看我们的政府是如何高效执法为民做主的!
人民政府领导:检举人:余让明,男60 岁  文化:初中,职业:粮农。现居:纪家乡卓坪四组。被检举人:邱福召;1974.03;犍为县玉屏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玉屏镇政府相关人员。检举事实及理由:一、关于:纪家乡2011年8月,张永树、朱翠兰、朱万庭、刘成佑、钟国树、朱万富6户村民与刘海签定委托建房协议(承建费每平方米850元),刘海负责请有资质的工匠修建房屋。修建两楼一底的房屋,占地415平方米(在纪家乡农贸市场正西面,张德娟已置换了的退耕还林地),共8套住房和8个门市(其中刘成佑和朱万富各有2套)。该房屋修建到即将封顶的时候,由于未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年2月29日向该6户村民发出了[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暂时停工施工通知]川O.0024096犍住建(2012)书面停工通知书,到目前为止都处于停工状态,等待处理(当年完整调查报告见下文附件一)。此事件已于2013年10月乐山作风办及相关部门作出明确报告,要求处理,时至今日已经过去近八年时间了,我们一直没有等到政府切实的处理结果;鉴于玉屏政府以及邱敏等相关直接参与人对此事视而不见,我们完全有理由认定为政府及相关负责人员不作为;伤害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二、鉴于以上事实,此建筑已明确定性为违章建筑,在尚未对此事件明确处理的情况下,在玉屏政府的及相关人员的所谓运作下,由邱福召牵头,以所谓救灾房的名义修建;实则以每户灾民三万余元的补贴款加上每平方650元的价格售卖给受灾百姓,且于2021年4月16日正式动工。以上情况及事实:1)多年来,我们一直有向邱敏相关人员讨要处理结果,但政府相关人员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此类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公然包庇拖延违法事件,欺上瞒下的行为已经事实违反党员干部作风等相关条例。
2)现如今违规建筑已经可以再次修建;其一、违法建筑基础上继续修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建设等相关法规,即为违章建筑就不应该取得建房许可等建设必要手续;其二、此建筑再次修建无论以何种名义均是违规在前,尚未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就不允许再次修建;邱福召及玉屏政府相关人员明显属于知法犯法,以国家及人民赋予的权利只手遮天,践踏法律和老百姓的尊严;其三、此次修建名义上是为受灾灾民牟利,实则是巧立名目谋取高额利益,此类行为明显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相关条例。
附件一:
主题:回复:检举信-这是检举多年未果的干部行为及工作作风的举报-请关注
网民你好!
  按照你反映纪家乡卓坪村党支部书记刘海私占退耕还林地修房出售等问题一事,我办对此高度重视,及时责成犍为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经调查,刘海违规建房的情况县纪委前期已经接到反映,并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了初步的处理意见(调查报告见附件)。
附:关于反映纪家乡卓坪村党支部书记私占退耕还林地修房出售等问题的调查报告
                                                    乐山市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关于反映纪家乡卓坪村党支部书记私占退耕还林地修房出售等问题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刘海,男,汉族,1968年1月19日出生,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家住犍为县纪家乡卓坪村6组,现任纪家乡卓坪村党支部书记。1986年12月至1991年12月,在云南35548部队服役;1992年1月至2001年11月,在家务农;2001年11月至2004年11月,任卓坪村副主任,2004年11月至今,任纪家乡卓坪村党支部书记。家庭成员,妻子朱翠兰,45岁,在纪家乡社区当保洁员;女儿刘斯琴,21岁,在四川师范大学读书。
二、查证的主要情况
  1、关于反映卓坪村党支部书记私自将退耕还林地占为已有的问题
经查,2009年2月10日,犍为县纪家乡卓平村6组村民张德娟向犍为县纪家乡人民政府提出关于置换退耕还林地的申请,将纪家乡农贸市场外的退耕还林地(小地名朱家冲,面积为1.48亩)置换到老屋基土和马路土(面积为1.48亩),纪家乡人民政府于2009年2月18日向犍为县退耕还林办上报了关于置换退耕还林地的请示,同年4月27日张永树、朱翠兰、朱万庭、刘成佑、钟国树、朱万富6户村民与张德娟达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林业局根据实际情况同意退耕还林地置换并就相关资料备案。
2、关于反映违规修建房屋出售的问题
经查,2009年8 月31日纪家乡党委会研究决定,为了改善农贸市场的环境,同意村民在集镇规划范围内自建房屋并严格按程序报批手续,乡政府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集镇建设配套费。2009年8、9月期间,余德财、张红英、马超、余桂兰、朱晓英、钟国明、李旭平、李玉容、张永树、朱翠兰、朱万庭、刘成佑、钟国树、朱万富14户村民(14户中有10户非卓坪村6组村民)有意愿在卓坪村6组修建房屋,村组建房申请手续由刘海代为办理。刘海在申报过程中将14户人全部以卓坪村6组村民的名义申请宅基地,村组宅基地审批手续均由刘海一手操办,并报纪家乡政府建管员帅希洪审核同意加盖政府公章,再报国土局审批,最终县政府批准用地指标,于2011年5月颁发《城乡(镇)居民建设用地许可证》,共占地895平方米。2009年7月6日在余德财、张红英、马超、余桂兰、朱晓英、钟国明、李旭平、李玉容8户村民与刘海签定委托建房协议(承建费每平方680元),刘海负责请有资质的工匠修建房屋。2009年10月在刘海提交宅基地申请后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情况下,房屋开始动工修建, 于2010年2月峻工。房屋占地480平方米,共修建了两楼一底8套住房和8个门市,每套面积170平方米。2011年8月,张永树、朱翠兰、朱万庭、刘成佑、钟国树、朱万富6户村民与刘海签定委托建房协议(承建费每平方米850元),刘海负责请有资质的工匠修建房屋。修建两楼一底的房屋,占地415平方米(在纪家乡农贸市场正西面,张德娟已置换了的退耕还林地),共8套住房和8个门市(其中刘成佑和朱万富各有2套)。该房屋修建到即将封顶的时候,由于未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年2月29日向该6户村民发出了[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暂时停工施工通知]川O.0024096犍住建(2012)书面停工通知书,到目前为止都处于停工状态,等待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
1、余德财、张红英、马超、朱晓英、钟国明、李旭平、李玉容、钟国树、朱万富、余桂兰10户村民非卓坪村6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在卓坪村6组建房的条件。
2、刘海在报批建房中没有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10户外外组村民仍以卓坪村6组村民的名义申报宅基地,并报国土部门办理了《城乡(镇)居民建设用地许可证》。
3、14户建房虽然符合纪家乡集镇规划范围,但未取得住建部门的合法手续,属于违规修建。同时2009年8户联建房屋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动工修建,属于未批先建。
四、处理意见及建议
1、在房屋修建手续办理过程中,刘海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0户外村外组村民均以卓坪村6组村民的名义申报宅基地,取得了建设用地许可证,存在明显的违规。刘海作为村支部书记,违反了党的政策、法规,建议纪家乡党委免去卓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2、责令纪家乡党委政府将违规收取的集镇建设配套费2.4万元上交县财政,并向县委、县纪委写出书面检查。
3、责令国土局和住建局对刘海违规修建房屋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4、纪家乡政府要引以为鉴,加强对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请、程序和条件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
5、责令纪家乡党委政府尽快做好上访人疏导和信访工作,确保稳定。
鉴于以上种种恶劣行为,我们强烈要求政府领导于民做主,确保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公正,严格处理此事及相关人员,平息民愤。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此事件,检举人确保以下联系方式畅通:#########,   余让明。便在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所需的合理时间内不远离常住地。检举人申明:对以上检举内容的真实性若有不符之处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在合理期限内此事件未得到明确处理,检举人将采取一切必要合法手段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检举或申诉此事件直至有明确处理结果。
此致呈送:人民政府,国土局,纪委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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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纪家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外(玉屏镇卓坪村3组,原纪家乡卓坪村6组)联建房屋一直搁置至今是由于当时有群众多次向省、市、县举报,因建设产权、审批等原因被相关部门叫停。对此事件的处理:1、刘海作为支部书记,违反了党的政策、法规,免去了支部书记职务;2、罗城纪工委将原纪家乡人民政府收取的2.4万元集镇建设配套费收交县财政;3、原纪家乡党委、政府向县委、县纪委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4、犍为县人民政府撤销了6户村民的宅基地审批;5、村民放弃了涉及土地的承包权和房屋的处理权,交由玉屏镇卓坪村村民委员会和卓坪村3组(原6组)处置。
二是玉屏镇卓坪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召开了支部会、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对此处宅基地、承包地、建筑物进行了处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将该处宅基地、承包地和房屋建设转给卓坪村2组上边坝地质灾害12户农户使用(本13户,纪华安投亲靠友)。
三是涉及的12户农户根据农村宅基地审批要求向玉屏镇卓坪村2组、玉屏镇卓坪村村民委员会、玉屏镇人民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和规划许可。玉屏镇人民政府从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户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同意将卓坪村收储的房屋建设和农户承包地提供给地质灾害点农户重建家园,同意审批。
四是由于卓坪村2组房屋联建的12户地质灾害户,文化水平较低,知识面窄,为了能更好、更快重建家园。为此,玉屏镇党委、政府要求,村、组全力指导、主动介入,同时要发挥农户主观能动性,农户本着自己的事自己办,多方征求,多方对比,决定了房屋改造的施工方和价格,最终以6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改造。
五是玉屏镇人民政府为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聘请了第三方鉴定机构乐山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确定基本安全,待房屋改造后现场鉴定安全后,出具鉴定报告书,交付农户使用。
如有疑问请咨询玉屏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33-4321188。


玉屏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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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12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县信访办当初说在查,等消息,结果违规进程加快,动工时间召集人更改签字,老百姓不愿意入住所谓的安置房,政府就强制将 老百姓原有的房屋推倒,老百姓的家具牲口都被掩埋,报警,警察称我们也受他们的管制我们处理不了,光天化日,竟有如此荒唐的社会;受灾百姓上访,除了得到一句回去等,我们会调查,再无别的回应!我们的政府作风真的可以横行到这种程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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