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四川平台(麻辣社区)留言咨询“骑龙镇九年制义务教育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是不是就是补课费?是否合法?”的问题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现由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办理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教体发〔2019〕3号)、《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自教体函〔2019〕52号)、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富教体发〔2019〕19号)和富顺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本着公益普惠、服务公开、自愿选择、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等原则,富顺县骑龙镇年制学校对中小学生开展了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的内容主要是作业辅导、培优辅差、学科拓展训练、兴趣特长等。学校安排部署课后服务工作的步骤为:分别召开支委会(班子会)和班主任会,通过班主任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意义、内容、原则、收费等。同时向学生家长发放了“2021年上学期课后服务告知书和意见征集单”,征求家长的意见,严格遵循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J 246 号 )和《2021年春季学期自贡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示表》等相关文件精神,课后服务费属于现行公办义务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为每月不超过160元。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按实收取,不得营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减免费用,学校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规定小学每生每月不超过160元,初中每生每月不超过120元,每期末按实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富顺县骑龙镇九年制学校根据各级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指导意见,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向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了申请、审核和备案。审核备案标准为小学120元/月,初中120元/月,该校本学期九年级收取3.5个月共计420元,六年级收取3.8个月共计456元,1至5年级收取4.1个月共计492元,7至8年级收取4.3个月共计516元,每学期分两次收缴,免收建档立卡户、三残、低保家庭孩子的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减免课后服务费。 综上所述,骑龙镇九年制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合理,不属补课费,有政策依据的。 二、处理意见 县教育体育局责成代寺学区教育工作督导室及学校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与所有家长进一步沟通,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严格执行学生完全自愿参加的原则,严格收费标准,每期末按实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消除误会,达成共识。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规范课后服务的督查力度,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0813-7214385。 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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