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得到媒体记者的声援
都说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可是在山高皇帝远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竟然出现开发商贪污了业主上交国家的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几百万,8年多了开发商至今仍然逍遥法外的怪事?为什么业主们年年都在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县法院也打赢了官司,问题还是始终得不到解决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一、泸定县职能管理部门对我们小区住房定性混乱、出尔反尔。
我们小区是泸定县政府于2011年招商引进四川盛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罗世昌)与县国资公司合伙,共同开发大渡河西岸,在一个隔大河边不足五十米,西靠三一八国道线红军桥遂道口崖边,一个狭长地段上打造旅游商贸一条街,形成的泸桥镇沙坝熙和盛世小区。其中有商铺177间,住宅楼二栋88套,该工程(除酒店至今烂尾外)于2013年基本完成。两栋住宅楼属电梯一梯两户户型,户内面积均在111.4平方米以上,通风和采光优良,符合国家住建的住宅标准。
2012年开始售房,除商铺外,两栋住宿楼开发商卖房时宣传是普通住宅(统称为普通公寓)。当时他们也将出售住房的售房许可证复印给了我们,他们在整个销售过程中都是按照当时市场商品住宅的价格来进行销售的。2014年7月,泸定县住建部门为了规范全县的在建和商品房销售市场,对全县所有的商品房施行网签合同管理,经核实软件公司和开发商项目网签楼盘表,录入楼盘信息时,我们熙和盛世小区住房的房屋用途一栏为“住宅”,经核实也定为“住宅”。这在泸住建(2019)21号回复文件中作了明确解释。2014年12月四川省测绘局,基准工程勘测有限公司,测绘报告中也明确了我们熙和盛世小区商业面积、和住宅面积的实际面积。2019年县有关职能部门却定性为“高档公寓”,今年2020年回复又定性为“酒店式公寓”。
8年前我们付全款后,按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我们交了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当时商铺是按4%、住房是按1.5%交的契税),由开发商统一到有关部门去办房屋产权证。没想到两年后房屋产权证没办下来,业主们到有关部门去询问,大家才晓得开发商已卷款逃离甘孜州了。来自全州十八个县互不相识的业主们住在一起后才逐渐发现,《购房合同》房屋性质栏:同一幢楼,同一单元,同样的购房价格,有的勾的是住宅、有的勾公寓、有的勾商住、还有的没有打勾是白板房。出现四种不同版本的合同。【有业主们的《购房合同》为证】。2017年已有二十几户办领到了普通住宅的房屋产权证。2019年定性“为高档公寓”,有部分商铺业主和住户房业主因想贷款买房,有的是想卖房等原因急需房屋产权证,只能又重新缴纳了一次契税和维修基金,这次是按4%交的契税。才办到“高级公寓”或商铺的产权证。还有大部分不愿意重复交冤枉钱的业主,至今办不到房屋产权证。住建局都认定为“住宅”了,网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怎么能随意推翻呢?在我小区业主历次前后反复多次上访后的答复中,他们对我们住房的性质信口开河,从“住宅”“公寓”到“高档公寓”,今年2020年回复又首次定性为“酒店式公寓”。前后定性出现了四种不同板本的定性,真是令人苦笑不得。不知泸定县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素质如此低,还是故意这样整的。他们对住宅,公寓、高档公寓、酒店式公寓的概念区别,是真的弄不清楚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明设计修建的是普通民用生活住宅,建筑的实物明摆在那里,不根据事实和现状定为住宅,而强行将住宅定性为“高档公寓”“酒店式公寓,”还要我们和商铺一样按4%缴纳契税。既然这样定性,泸定县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为什么当时不严格要求开发商按照“高级公寓”“酒店式公寓”的标准来设计建造呢?我们买到的实物就是普通住房,为什么要我们按照商铺的标准交纳契税?天理何在?
二、部分业主的购房手续不完善。
开发商属于皮包公司,县国资公司退出后,开发商建造中缺资金,至今酒店成了烂尾楼,对修建材料供应商实行欠款,购房时作为购房款冲销,差额部分由购房者以现金方式支付,这部分购房业主虽然已居住,但购房手续不完善,缺房屋认购书、购房合同,房屋备案登记表等。相关部门为什么不及时督促开发商完善购房所有手续呢?三、官司打赢了为什么至今执行不了?
开发商贪污了已代收的税费未上缴国库,导致我们的房屋产权证办不到。我们年年反映,都得不到解决。2017年我们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官司虽然打赢了,同年也递交了申请强制执行书,但开发商至今拒不执行,这么长时间了开发商为什么还逍遥法外?难道要无限期地拖延下去?开发商贪污税费何时能追回?我们的房屋产权证何时才能办到?
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请求实事求是地定性我们住宿楼的房屋性质为住宅,使我们能都享受到首套房交契税1.5%的优惠政策。
〈二〉请求查处泸定县有关管理部门为什么8年多来,不去依法追缴追回开发商贪污几百万元的税费和房维修基金,让开发商至今逍遥法外的背后原因?
〈三〉请求严格规范购房合同,严肃查处同一憧楼出现住宅,公寓,商住,白板四种不同购房合同的怪象,四次更改房屋性质,从住宅、公寓、高档公寓到酒店式公寓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请求查处官司打赢了为什么至今得不到执行?开发商至今逍遥法外的背后原因?
〈五〉请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制开发商去给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和赔偿我们相应的违约金。〈六、请求查处开发商为什么会配合有关部门于2017只给部分业主办了普通房屋权证,而不统一给广大业们一起办理?其中原因何在?
小区购买住房的业主多数是来自甘孜州各县的退休干部职工。为了能支持我们甘孜州的发展建设,抱着发挥余热,能为甘孜州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尽一点微薄之力的想法。自愿放弃了在成都及周边购买住房享受优越生活的条件,将辛辛苦苦,勒紧裤腰带,倾尽家产的积蓄,有的还是以贷款的形式,在甘孜州东大门气候较好的泸定县购买了熙和盛世小区的首套住房养老。没料到开发商会违约,更没想到的是出了问题我们的泸定县政府有关只能部门无担当精神,不积极调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反而事实上充当了开发商的保护伞,直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使我们弱势群体无法安居生活。使我们在高寒地区为了国家建设和藏区稳定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的退休干部职工十分心寒、产生了极大的怨恨和愤怒情绪。这和关于解决民生问题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相差甚远。
“坚持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好事”。还要求“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做起,从人民群众关心最不满意的事做起,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情办好”。可是我们的问题曾无数次向县、州书面形式反映,都得不到解决。
本来以为我们小区的情况特殊,但在泸定住时间长了才知道,原来是小巫见大巫了。泸定县城的几十个小区都存在有不同程度的遗留问题?就连政府自己修的安心工程,职工们2013年就签了售购协议,2017年抽签分房至今7年多了还未审计决算,核定房价,房屋不动产证至今不能办理,在职职工们是敢怒而不敢言啊。泸定县在城区大渡河上修造的一座安沙大桥也抗战了八年之久,老板换了好几个,后来改成泸园大桥才完工,给国家到底造成了多大损失,有人来过问过吗?
法律是神圣的,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代表熙和盛世小区全体业主,向媒体发出强烈呼吁。期望能够得到媒体记者们的声援、支持。盼望我们的问题能早日得到解决。
泸定县熙和盛世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