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选调(聘)名额12名,其中公务员8名、参公人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
珙县范围内具备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岗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1.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选调(聘)到事业单位的,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自然消失。
2.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选调(聘)到新的单位岗位上,其原任(聘)职务(职级)自行消失,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根据选调岗位类别和等级予以任(聘)用。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六、资格审查
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10:00-12:00到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笔试
笔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九、面试
根据选调(聘)计划的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放宽比例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因笔试缺考、违规等原因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职位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聘)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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