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顺庆区清泉寺公园旁边滨江天地小区的业主,小区内地下停车场分为两层,第二层属于人防车位,根据相关规定,人防车位不予买卖,且无法办理产权,但该小区开发商却只向业主售卖二层的人防车位,不允许业主购买第一层的车位(一层车位供商业使用),向业主售卖的车位未刷地坪漆,一层却刷漆,完全不顾及业主利益,将业主看作待宰的羔羊。近期物业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小区车位租金一年高达3600元,如几天内无业主提出异议表示同意,目前小区才入主几十户人家,很多业主均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被迫同意,已知晓的业主向物业及开发商反映,负责人就告知收费就这么多,爱停不停,完全不顾人权。滨江天地小区一年停车费3600元,加上物业费用,我们小区的业主每年就需缴纳5500元至6000多元的费用给物业公司,完全不符合目前南充市的消费标准,此停车收费居然高于成都三环内的小区停车收费,听之可笑。据了解,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应由物业、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定价,但在此事件中,我们业主居然连一点表态的权利都没有,如果采取过激请行为,又面临被公安部门问责,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不再被强迫缴费,我们购买房屋是想在这里安居乐业,不是现在这样被迫消费,沦为待宰的羔羊,希望领导看见能够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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