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至今,多次向四川省资阳市各部门反应“关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元坝镇桂楼村5组50余亩基本农田被承包挖塘养殖小龙虾事件及影响居民饮用水和土地积水问题”,最终答复部门还是划拨至归属地元坝镇回复,期间出具正式答复意见书一份,却与实际情况不符。元坝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虾的实情,不明确答复、处理;对虾塘养殖水危害申请人家庭饮用水安全及导致菜地水涝事件的事实,以业主多次清理疏通为由,不做进一步处理,并认定其结果居民已认可,然而连调解书都没有一份。 static/image/hrline/1.gif
甚至将基本农田挖掘为龙虾养殖塘定性为田型调整,设置高约50厘米的围栏,未破坏土地耕作层,未在流转土地内进行硬化和自建建筑物。 static/image/hrline/1.gif
针对基本农田挖塘问题向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并得到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原则上也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养虾。将田埂抬高加宽,行成1.5-2.5米不等的深水田,用于小龙虾养殖,这是不符合耕地保护规范,是不允许的。深水田养虾会让土壤长期处于淹水状态,破坏耕地质量等级,危害土壤健康,这是不提倡的行为。 static/image/hrline/1.gif
元坝镇人民政府既不接受群众意见,也不依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意见执法,其中原由着实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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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耕地田型调整 及回复意见-网站回复截图
5怎么界定《土地管理法》中第三十七条“不得占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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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农田种植林木、挖塘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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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 关于张云川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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