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资中县法院银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辖区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并在调解成功后主动协助原、被告将调解协议履行完毕。
原告莱州市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6日签订合同,原告按约履行了安装、调试义务。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但尚欠工程款464339.6元未按约支付给原告,原告多次追收无果后起诉来院,要求被告支付上述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法治护航民营企业理念,坚持快审快办原则,为民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一是针对原告路途遥远的客观情况,积极采取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等信息化诉讼服务手段,提高诉讼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二是对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严格按照规定快速审查、快速移送、快速办理。三是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原、被告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四是鉴于原告对被告履行付款义务缺乏信任, 为消除原告顾虑, 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承办法官主动到现场督促被告向原告转付工程款,最终促使调解协议及时顺利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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