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门”挡投资于无形;“弹簧门”强推客商出局;“旋转门”让企业晕头转向……梳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涉企服务中的“轻型”腐败行为、不当行为和不作为等仍不同程度存在。 积极为企业群众提供良好服务,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来说,本是职责所在,但极个别人却抱着“无利不起早”的心态,把自己服务的领域和对象视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雁过拔毛。还有一些秉持“不干事就不出事”的畸形认知,做“太平官”和“无为官”。更有甚者,担心政商关系复杂,故意远离企业,“清而不亲”。 一扇扇隐形的“门”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拆除隐形之“门”,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聚焦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地有差距”“营商环境有短板”“亲清交往有顾虑”三个方面,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逐项回应。 革除“畸形政商关系”、“沉疴顽疾”,建立透明、廉洁、公平公正的良好新型政商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执行《措施》18条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任务,既严肃整治“勾肩搭背”亲而不清,又防止“谈商色变”清而不亲。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省、市各级政令畅通。重点从严管好党员干部,着力破除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防止“乱作为”,又防止“不作为”。对各种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损害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不力的行为,坚决一抓到底、一督到底、一查到底。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在问责中做到宽严相济,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形成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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