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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评我议] 村干部被列为国家公职人员, 不是权力更大了, 而是管得更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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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办法》正式审议通过,这样一条内容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应当由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发或者扣发补贴、奖金。”

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村干部并不属于公务员,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没有编制”,他们只是由本村村民选举出来的带头人和管理者。那么,村干部到底是不是“公职人员”呢?上面提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办法》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是公职人员。很多老百姓看到这里,会觉得村干部升官了,手里的权力变大了,其实不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办法》中并没有对村干部进行任何程度的赋权,将其列入公职人员之列,只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监督、规范村干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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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 1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好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相关问题是村干部的重要职责之一,这包括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承包地的流转问题,宅基地分配问题等等,每一项都与村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针对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问题,村干部要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确保补偿安置费用能够公平、公正的发放到位。

村干部的工作可谓是“官职不大、责任重大”,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认为村干部的相关工作不合法、不规范,侵犯了您的人身和财产利益,而上级机关以及监察机关的主动监督又没有到位,建议一定要及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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