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甚至第一季度出现了负增长。由于民营企业体量小,本身抗风险能力弱,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尤为明显,甚至大量的中小微企业倒闭。为了加强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影响、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出台各项激励措施,保障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其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就是重要一项措施,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职能职责。
一是深入走访,掌握情况。企业主要是发展经济,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是监督党员干部,两者看似不相交,但是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营商环境的好坏主要看当地政府部门的作为,政府部门是否作为,政商关系如何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要了解当地的政商关系如何,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通过“联企清风行”,走出办公室,深入到企业当中,听取企业家的建议意见,发现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
二是敢于碰真较硬。对于接收到的损害营商环境和妨碍民营企业发展的违纪违法检举控告,要第一时间启动相关程序进行核实,对属实的违规违纪情况要坚决予以处理,绝不姑息,并选取部分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进行警示教育,坚决营造“亲”“清”的政商关系氛围。
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在走访了解和审查调查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严禁借工作之名违规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要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企业监督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