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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庭后,徐昕要告知被告人解约和退出辩护事项,被一群法警制止。图源自网络
最近,一张“法警与律师在法庭上对峙”的照片引发舆论关注。7月15日,当事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还原照片背后的情况。
事发于7月11日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关于王永明涉黑案的庭审现场。
2019年4月,包头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13个罪名,对王永明等人移送起诉。王永明的女儿则称他是被人陷害,一直通过多个渠道为父申冤。
在这次案件审理中,包括徐昕等在内的法学专家参与了辩护。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案件本身逐渐失焦,此案的代理律师与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的冲突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法警律师法庭对峙
中国新闻周刊:网上流传你和法警的对峙图,当时发生了什么?
徐昕:从7月2日庭前会议到7月4日开庭,控辩双方的冲突都非常激烈,法院和检察院有很多违法现象。7月11日上午,我觉得违法行为过于严重,没法容忍,于是我提出退出这个案件。提出之后,冲突更加激烈了。
我提出退出辩护的时候,我跟被告人王永明提出解除合同事由,问他是否同意,这个是完全许可、法庭应该保障的,但是突然围上来一群法警,不让我说话,法警队队长用手指着骂我,说我不懂规矩,其他的法警也大声的喝止。
当时休庭,我说被告人王永明,我刚刚提到了要和你解除合同的事情,话没说完就被他们制止谩骂,没有任何征兆。我当时站在那个地方,其实我是有一点无奈的,也没有任何人制止他们,然后才有了我对面站了一群法警的照片。
中国新闻周刊:庭审时情况怎么样?
徐昕:我们提出的任何有法律根据的申请、要求,都是不(被)同意,就是不让说话,举手要求发言的话,就不让你说。在这个过程中还发生了法官限制发言时间的问题,说一个人只能说20分钟。这是违法、没有根据的,法律规定对辩护人的发言权应当保障,没有任何法律说能够给辩护人发言限时的。
中国新闻周刊:不是因为你要播放公诉人索贿录音?
徐昕:不是,我是很晚才知道有这个录音,因为这个涉嫌索贿的录音涉及到中间的一个包头本地律师,家属不愿意把他牵涉进来。11日中午,部分律师从家属那里获得了公诉人李某耀涉嫌索贿的录音,他们紧急商量,想要下午抛出这个重磅炸弹。
部分律师申请公诉人回避,因为他涉嫌索贿30万元,录音内容是律师作为中间人和家属的通话,通过律师,暗示家属送钱。当时我们要播放这个录音,刚开始审判长是同意的,但旁边的两个审判员制止,后来王振江律师就想趁着他们不注意悄悄地放,当法庭响起录音内容时,法官非常紧张,就让法警紧急上来抢他的电脑和麦克风,整个电源都拔掉。
中国新闻周刊:控辩双方的冲突主要有哪些?
徐昕:非常多。比如,非法剥夺李爱军律师和李启珍律师的辩护资格。
另外,我们在庭前会议申请检察官回避。法庭应当先做出是否回避决定之后才可以审理,但是没有作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15、16条,这个案件必须配用陪审员审理,且应当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但是,是三个法官审理了这个案件。
再比如,开庭审理前,我们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但是在庭前会议中根本没有涉及到这个问题,这直接违反了庭前会议规程中第一条最后一句,被告人、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根据刑诉法,应当在开庭之前至少十日向辩护人、被告人送达起诉书。这是强制性的规定,但是送给我起诉书是7月2日,4日就开庭。
这样的违法行为不胜枚举。我们提出来,一举手发言,法庭就不让说、警告,第二次警告又进行训诫,这导致包头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激烈。
到后来我提出首先把剥夺辩护人资格的问题解决,让辩护人回到法庭,他们不同意。第二建议司法公开,庭审直播,他们也不同意。
中国新闻周刊:当时的冲突到了什么程度?
徐昕:到了中度激烈的时候,法院一宣布休庭,一个检察官助理就当庭骂律师法盲、文盲、流氓,检察长也骂,这在以往的任何辩护中都没有出现过,这都是有录像的。当时我们要求拷贝录像,法院开始答应的,后来又不同意了。
甚至,出现了男法警打女被告人的情况。会见的时候,第二被告人石莉芳说一个男法警打她,这是不能理解的。按照法律规定,在任何环节都不会出现男法警押解女性被告人,应当由女法警来押解,这是非常恶劣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