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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求再次对四川文氏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合同欺诈问题进行调查及针对性回复问题....[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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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第四巡视组及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领导:
        本人于2020年6月17日晚收到了《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于吴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附件一),下面就该处理意见书及调查过程的群众(本人)感觉以及本人再次请求调查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问题,再次明确请求正式书面回复等要求,反映问题及表述如下:
        一、对于该处理意见书的群众(本人)感觉:
        对于该处理意见书,一介小民的第一感觉是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问题的过程以及结果不清不楚,回复问题避重就轻,回复内容无针对性,明确性,主要以撇脱本级部门责任为主。经历了一轮调查过后的最大感觉是,相关部门做事“轰轰烈烈走过场,一团和气走形式,认认真真撇责任,想尽办法蒙群众”为目前所接触的处理本人信访的相关部门行事的最大风格。
        相关政府部门浮于对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是表象,骨子里不讲政治是问题。违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没有做到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没有做到“三严三实”中的严以用权,谋事要实的相关要求;违反了“十四个坚持”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核心内容;没有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
        建议相关部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再次深入灵魂的开展一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和发展党领导下的政府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本人请求再次调查及正式回复的问题及要点内容:
        1、合同问题:
      (1)合同丢失问题:开发商是否弄丢过合同,疑问并没有打消。据不完全统计,开发商以“原合同弄丢”为由弄丢了本人及其他至少10户业主的合同,到底是有意为之还是真实弄丢,丢失时间,丢失原因,为什么我们没有被正式书面告知合同丢失,开发商有没有书面解释说明,政府有没有进行调查,就口头一句说丢就丢了?如果真的弄丢了,请政府督促开发商做出书面说明,如果主管部门不监督他们做出正式说明,那大规模弄丢业主合同的真相永远得不到解答。
        (2)签订新版合同存在欺诈的问题:本人多次反应,本人前期一直没有与开发商达成新签订合同协议,就是因为发现了开发商提供的新版本合同存在欺诈,且房管部门管理系统中可查,比如开发商已在系统中填报的拟定合同,与本人原合同有多项重大变更,本人在联名信中对已签了新版本合同和原和同进行过对比,并且有10余户签过新合同的人都在反映开发商合同欺诈问题,政府部门有没有认真介入调查,是否问询了本人所反映的已经签订新版合同其他业主,是否有正式定性?需要书面政府相关部门正式回复,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如果政府认为开发商不存在合同欺诈问题,请书面回复原因,就是直接写明政府的调查结论认为开发商不存在问题也可以,即使说我诬告,也请正式回复
        (3)关于我铺手签合同能否网签备案问题:我仔细对比过我的手签合同以及现在其他业主签订的新版合同,都是制式合同,内容基本一致,多次找相关人员核实,有的工作人员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我现在搞不清楚我的合同到底能不能备案,为什么非要签订一个新合同。如果我现在手签合同不能网签备案,那请正式书面说明理由,2017年至2020年之间到底有什么文件说过手签版本合同不能备案,或者说版本到底有什么变化导致了不能备案,请提供文件依据
        (4)关于反映主管部门对于合同网签备案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严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问题。事实及理由:2018年3月开发商就填报了我铺的拟定合同,主管部门就掌握了开发商将铺面卖给我的信息,为什么两年多的时间主管部门没有发现开发商不拿正式合同来备案,回复意见是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6月1日才开始办理此项业务,之前应该是仁寿管理,那为什么现在主管就不能发函询问以前的主管部门理由,以找理由撇清现在单位的责任为主呢,我投诉至政府,而不是这一个部门,代表政府的回复,只撇清自己单位的问题,就是“认认真真撇责任,想尽办法蒙群众”
        2、开发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对于该问题的,书面回复只字未提,本人在联名信及佐证材料中提交了开发商售铺时候的宣传资料(附件二),以及不完全统计的28户业主的证言证词材料,市场监管与综合执法局有没有正式调查,有没有联系28户业主进行核实,有没有定性结果,不得而知,回复上说对我们所反映的问题对开发商进行了约谈,协调现场给我们看了约谈时的照片,但约谈内容,约谈结果等均不公布。我很好奇,相关人员,到底是去喝了茶就走呢,还是认认真真对开发商进行了严肃约谈,约谈内容,开发商是否承认,约谈结果,效果。调查、约谈要有结果并且公布结论,才能打消大众疑虑,不然这样的调查就是“轰轰烈烈走过场,一团和气走形式”
        3、关于1号楼究竟能否通天然气和是否具备通天然气的条件无回复:
        主管部门不愿意提供开发商的规划备案图纸,开发商亦不提供,请求政府调查人员查阅项目规划图纸,工作人员书面回复以城建档案资料保密为由,说主管不能进行查阅,一介小民感觉很疑惑,当时组织开发商的协调会议现场,有工作人员拿来多张当年的设计图件(当然没有给我们看,也没有解释内容),一个简单的项目1号楼当时是否规划了天然气管道,都回答的这么敷衍,真是“想尽办法蒙群众”,据我所知,开发商的所有设计资料,住建部门均要求提供资料备案,难道备案后,政府部门也弄丢了项目的设计资料?本人深感疑惑。本人及1号楼反映问题的28户业主请求政府主管部门(1)核查并书面回复当初开放商对于该区域的备案用途资料,设计资料是否通天然气。(2)请政府督促开发商书面回复现在是否已经具备了开通天然气的基础条件,即消防系统、新风系统、燃气报警系统是否达到条件,并向业主公布。
        4、对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不诚信、不履约的开发商进行惩戒和处罚,并公布处罚处理结果是对群众的最好的交代,希望政府回复调查处理结果,即使现有法律、法规不能对开发商进行约束,但建议政府部门也要拿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比如采取公示曝光、约谈企业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强资格、严格资质审查、全额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项目资本金、严格预售资金监管以及纳入黑名单企业管理、限制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等惩戒措施。做好了这些,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以及为人民服务。
        政府部门的各位领导们,我作为弱势维权群众,维权不易,你们觉得我烦,扭着政府闹,其实不然,我也是怀着有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普通群众。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当着政府态度好,过后就翻脸,流氓行为让我无可奈何。向政府反映问题,政府觉得简单沟通就尽力了,增加了政府人员工作量,浪费了政府行政资源,我现在感觉是受到了双面夹击。为了维权,浪费了大量时间和花费了大量金钱,还得不到结论,从我的个案中可以看出政府要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任务还很遥远。
        希望我的肺腑之言有助于改进政府工作方式、方法、态度,能够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并全面依法治国,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伟大梦想。
        附件一: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附该文后)
        附件二:关于“家园佳居国际城”开发商四川文氏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售卖商铺、签订新版合同存在欺诈的联名投诉信及相关佐证材料(共134页,信访材料中另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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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眉山市天府新区管委会

 楼主| 发表于 2020-6-2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拥护党的领导,但现在政府部门做事,确实很多推卸责任为主,特别是面对开发商的问题,我想如果面对的是个体工商户有类似事情,政府一定处理的轰轰烈烈,政府的执法力度就很强,配以宣传,政府执法部门重拳出击,帮弱势维权群众解决了问题,挽回了几百块的损失.....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政府部门腰杆就不硬气了,一个问题投诉十余次,网站回复都是处理好了,实际什么都没有调查,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发商面前变成“弱势群体”了,看了这么多条开发商乱象问题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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