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保障全县社区居民身心健康,截断疫情输入源和隔断疫情在社区扩散,大邑县采取“三项措施”鼓励社区保障激励资金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发挥社区保障资金效用。鼓励村(社区)将不超过本年度社区保障资金总额20%的资金,用于购买一线社区工作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社区三类重点人群入村入组入栋入户摸排、社区出入口监测和居家医学隔离服务自身防护所需用品、实施社区(小区)公共区域消毒杀菌、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服务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和社区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是发挥资金激励作用。对社区居民提供首条有效疫情线索的按300元/条予以激励,属首条重大疫情线索的按照1000元—3000元/条酌情增加激励;对村(社区)创新社区疫情防控呼叫响应工作方法、成效突出的给予激励;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表现突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主动作为、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社区企业、驻区单位,给予激励。
三是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将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与“双示范”创建、优秀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创评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绩效考评挂钩。
当然咯,村(社区)不能假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之机,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社区保障资金,否则会被追责问责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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