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认真执行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加大处理违法因为。
一、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处罚和强制措施
1、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第一次劝导并进行提示;第二次物业将进行锁胎,车主到交警大队完成学习后,凭学习回执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如发现有3次或以上的将进行拖车,车主将承担拖车费和停车费。(特殊情况下,将直接锁胎或拖车)
对不遵守居民小区停车秩序管理的行为拒不整改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将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火情出现后,每一秒钟都在和死神赛跑
请不要堵塞占用生命通道!
规范小区停车秩序,需要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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