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县政府及其它各级领导,您们好
诉求人:林昌俊
身份证号:51292619510327511XX
户籍地址:蓬安县开元乡一村三社
常住地址:营山县金华商场
联系电话:17398128756
诉求内容:请政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文件,通知,制止陈锡连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支付本人修建村委会及扶贫房血汗工资。
事实经过及理由:
1.本人于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在雇主陈锡连手下打小工,修建通天乡,玲珑乡的村委办公室及扶贫房,合计工天107天,合计工资107天*150元/天=16050元,减去本人借支500元,拖欠本人工资15550元(大写:壹万伍千伍佰伍拾圆整)没有支付。
2.以上工资,陈锡连一直不予以支付,我从2018年12月开始追讨,一直没有结果,现连电话都无法打通。
3.期间,本人去县信访办三次,乡镇一次,劳动局一次,都没有给予任何处理意见。
4.中央及省市早有相关文件,政府应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但我多次到相关部门,其一直推诿,不予以处理,是否为政府的不作为表现?
5.扶贫房及村委大楼是政府工程,政府作为业主方,是否有义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6.如果政府一直不作为,我找不到任何人负责,本人现多病需医治,作为弱势群体的我,是否只有去拆掉村委,扶贫房,将其材料卖掉,来支付我的医药费用?
备注:工程结算清单及陈锡连承包合同复印件已交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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