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携号转网”系统已于11月10日起上线试运行。除已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天津、江西、湖北、海南、云南五省(直辖市)外,全国其他26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企业将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开放“携号转网”服务申请,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改进用户体验,为11月底全国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做好准备。
1 电信企业9类行为被禁止
《管理规定》一共15条,明确携号转网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蜂窝移动通信用户(不含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现阶段,该服务暂不支持物联网用户号码、卫星移动用户号码和移动通信转售用户号码。 同时,《管理规定》明确表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有九类禁止行为,如电信企业不得有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干扰用户自由选择;限制用户携号转网;影响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欺骗误导用户等违规行为。
2 试运行实现两大突破
根据携号转网最新进度时间表,今年9月20日之前,天津、江西、湖北、海南、云南5个试点省(市)完成试验,正式提供服务;11月10日至25日,全国其他26省、自治区、直辖市携号转网服务上线试运行;11月30日前,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
根据工信部之前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9年9月底,5个试点省市办成“携号转网”是290万人次。
根据目前公布的信息,携号转网流程与5个试点省市实施的流程相似,用户先向所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即携出方)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号转网条件,满足携号转网条件的用户向携出方申请获得授权码,得到授权码后到携入方的指定营业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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