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12月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日程安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563号)等文件精神及南江县中小学用人需求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45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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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rgba(168, 13, 13, 0.953)]招聘范围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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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4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应聘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报名第一天)。
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具体服务年限见《岗位表》)。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影响报考的。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3日0:00至11月6日上午12:00止。
(二)报名方式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
2.填报信息。
3.资格初审。
4.确认缴费。
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