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昆高铁征拆费用等问题意见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司:
你司关于渝昆高铁征拆费用和设站问题的《征求意见菌》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面告如下。
一、关于征拆费用。考虑近期国家有关部委、沿线地方政府新颁布的征地拆迁相关文件,經与沿线地方政府协商,我们建议重庆、四川、云南三省市征拆费用调整为177.5亿元(含综合开发用地费用10.2亿元),征地拆迁内容包含铁总计统[2017]177号文附件1明确的范围及路地双方商定的综合开发用地),其中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分别为47.5亿元(3.5亿元,为综合开发费用,下同)、48.6亿元(4.5亿元)、81.4亿元(2.2亿元)。
二、关于设站问题。为满足地方群众出行需求,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增设泸州东站,增加投资由地方承担且不计入股份。
三、调整后,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额1390亿元(含综合开发用
地费用10.2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219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28亿元,铺底流动资金1.1亿元,动车组购置费77.1亿元。
本线由国铁集团、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合作建设。云南省承担经长水机场方案增加的工程费64亿元,计入地方股份;四川省承担泸州站改高架增加的2.4亿元,计入地方股份,四川省承担增设泸州东站增加费用3亿元,不计入地方股份。其余投资1320.6亿元,资本金占50%,计660.3亿元,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分别承担境内段征拆工作及费用(征地拆迁内容包含铁总计统[2017] 177号文附件1明确的范围及路地双方商定的综合开发用地),分别为47.5亿元、48.6亿元、81.4亿元,由地方包干使用并计入地方股份,超出部分按照铁总计统[2017] 177 号文执行:贵州省负责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其余资本金482.8亿元,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分别承担16.8亿元、43.6亿元、127.6亿元,由地方自筹资金安排:国铁集团出资294.8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专此函复。
★国铁集用办公厅2019年8月6日【图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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