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19年6月4日,您在四川麻辣社区网上发布“沐川县黄丹镇大碑村1组砂石厂昼夜生产,马上临近高考,中考,噪音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和村民休息。晴天厂区附近道路及省道103线灰尘漫天飞舞,超载车辆抛洒严重。下雨天更是污水横流,生产废水乱排乱放,严重影响出行。望相关部门严格督查该厂是否具备夜间生产许可和水洗料的环保手续?还附近村民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牛尾沟采石场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砂石厂”实为沐川县黄丹镇牛尾沟采石场,位于沐川县黄丹镇大碑村1组,主要从事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灰岩开采、加工、销售。该采石场年产37万吨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于2015年办理了环评手续,取得了环评批复(沐环建函〔2015〕2号);于2017年通过了原县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沐环建函〔2017〕70号)。2017年至今,曾因未验先投,扬尘问题被原县环保局立案查处2次,累计罚款5万元。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采石场昼夜生产,噪音影响周边村民、学习休息问题。
该采石场噪音主要来自于爆破、钻机、破碎、筛分。调查发现,采石场生产时间一般为白天上午8时至下午6时,夜间没有进行爆破,符合环评要求,无需办理夜间生产许可;钻机在采矿区域作业,近距离内没有居民,影响较小;破碎、筛分机均置于厂房内,且在噪音源强较大的区域安装了隔音板。以上降噪措施,符合环评要求。另,该采石场在2019年5月23日编制了《2019年中、高考期间降噪方案》,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上6时至次日7时停止作业。且,2019年参与中、高考学生均在县城参加考试。
(二)关于扬尘问题。
该采石场扬尘主要来自于钻机、运输、破碎、传送、厂区及沿线道路。调查发现,该采石场共1台钻机,配置了收尘装置;生产区域破碎、筛分环节配置了喷淋除尘系统,建设了防尘钢棚(厂房);还配置了3台泡雾机,1台洒水车,建设了冲洗槽,硬化了道路;出厂车辆进行了冲洗、覆盖;厂区至省道103线道路进行了硬化,还安装了喷淋除尘设施。
存在的问题:该采石场矿山至加工区域段道路确实存在扬尘防治措施不足;加工区域个别环节扬尘控制不够;厂区地面积尘较多(晴天易形成粉尘、雨天易形成泥浆)。
(三)关于水洗料有无环保手续问题。
调查发现,该采石场现有生产线1条,为矿石→初破→筛分→二破→二筛→成品。二筛工段2台筛分机配置了喷淋系统,在筛分时对砂石进行喷淋。环评要求,该采石场要配套建设喷淋系统控制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石场配套喷淋系统符合抑尘要求。但是,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采石场喷淋用水量远远大于环评文件核定的量,且产生了废水,存在变更生产工艺的嫌疑,增加了产污环节。鉴于该采石场已配套建设了处理废水的设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未外排,我局不予处罚,但责令补办环评。
(四)关于生产废水问题。
调查发现,该采石场喷淋除尘产生的废水全部收集经沉淀、泥水分离后循环利用,未发现外排的情况。
存在的问题:由于该采石场为露天开采,下雨时有矿山表层泥土随雨水流失的情况。
(五)关于超载超限问题。
此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向交通运输部门反映。
三、处理情况
2019年6月14日,我局责令该采石场限期整改:一是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爆破,降低噪音影响;二是进一步完善矿山至加工区域运输扬尘防治措施,完善加工区域防尘措施不到位的环节,加强加工区道路洒水除尘;三是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四是进一步完善清污分流系统,对长时间不作业的区域及时覆盖或绿化,加强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造成环境污染;五是加工区域除尘产生的废水须全部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六是加强汛期环境应急管理,防止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环境事故发生。
2019年6月27日,我局已责令该采石场补办针对增加水洗工艺的环评手续。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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