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现提供有力保证。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
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只有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才能真正担当好监督执纪问责首要职责。
发挥“派”的权威。县纪委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县纪委内设机构履行相关职责,县纪委内设机构按照业务分工,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
发挥“驻”的优势。县纪委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县直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