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一市民向本平台反映:“眉山交警某大队太自私,他们把办公室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圈起来留做私用,一辆警车居然占据了3个车位左右,宛如自己家里的自留地一样,大家都知道,如今的眉山城越来越高端大气,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私家车也跟着越来越多,出门找停车位已经成了市民最头疼的事,而眉山的交警大队却将社会的公共资源,市政设施私自占用,他们这样的行为让人敢怒不敢言。”
该市民抱怨道:“看嘛,本来眉山的公共停车位就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半天都找不到一个停车位,他们到好,用几个警示桩,就把这里的公共停车位这么一圈,结果就停一辆警车,其他找不到停车位的社会车辆只能眼巴巴的望着,简直太要不得了。既然是公共停车位就应该共享,他们所设置的警示桩到底是经过哪个部门认可的?”
从市民提供的视频上还可以看到,在交警队外的街面上,一块警示牌清晰的表明:“线内停车 车头一致”,但是依旧有很多违反该规则的车辆,其中也出现了交警大队的制式警车和路政的制式车辆违停现象,但是,却不见执法人员前来处置。
市民带着疑惑走进交警大队询问里面的工作人员:“请问,现在逆向停车是否不再属于违规行为?不再进行任何处罚?”
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最近,眉山在创建文明城市,如果有逆向停车行为,照样属于违规行为。”
据了解,我国交通遵守的是右侧通行,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身右边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零点五米,沿行驶方向停放的规定,机动车在临时停放时,不得逆向停放,即使是停放于停车位内,如逆向停放,仍属于违法停车行为。按照规定,可按车辆逆行处罚,罚款200,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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